电池灯塔与柴油灯塔
能源费用更低
每月节省 RM670.76
RM162.87 / 月
RM833.63 / 月
每晚 9 小时 · 每月 30 晚 · 柴油 50% 负载
通用电池示例,仅比较能源费用。实际型号性能须另行确认。
计算您的工地费用
请使用您的设备规格。 下方的 10 kWh 电池、1,000 W 照明、90% 可用容量、90% 充电效率和两小时充电时间均为通用示例,并非已核实的 KMC500 或 HRZ322 规格。所有设备及费用输入均可调整。
每月能源节省 RM670.76 · 80.5%
相同照明时长;一台电池设备对比一台柴油设备。续航不足时,电池费用仅为能源费用预测,需另行安排充电或备用电池。
- 每次充电的预计续航
- 9.0 小时
- 本晚所需最低标称容量
- 10.00 kWh
- 标称容量 0–100% 充电费用
- RM6.03
- 补充可用放电范围的费用
- RM5.43
- 目标充电时间所需平均电网功率
- 5.56 kW
- 补充一晚用电所需电网电量
- 10.00 kWh
- 电池每晚能源费用
- RM5.43
- 柴油每晚燃料费用(中值)
- RM27.79
- 柴油每晚燃料费用(范围)
- RM25.65–RM29.93
- 柴油每月燃料费用(范围)
- RM769.50–RM897.75
- 计入额外经常性成本后的每月差额
- RM670.76
- 能源费用持平时的电价
- RM2.78/kWh
购置回本时间
请输入额外前期成本,估算简单回本时间。
采用柴油消耗量中值及输入的经常性成本。不包含融资、残值、通胀或未输入的更换费用。计算示例:每晚照明九小时
假设标称电池容量为 10 kWh,可用容量为 90%,电池端照明总耗电功率为 1,000 W,且无其他负载。可用电量为 9 kWh,因此预计续航九小时。本示例没有预留续航。实际项目须考虑电池老化、温度、储备电量设置及实际功率。
| 同样的九小时照明 | 电池示例 | 柴油示例 |
|---|---|---|
| 输入价格 | RM0.5429/kWh,含2026年10月 AFA | 工业柴油假设 RM4.75/L |
| 消耗量 | 电池输出 9 kWh;90% 充电效率下从电网获取 10 kWh | 50% 负载中值:0.65 L/小时 |
| 每晚能源费用 | RM5.43 | RM27.79 |
| 30 晚能源费用 | RM162.87 | RM833.63 |
这些假设下,每月 30 晚的差额为 RM670.76,约为柴油燃料费用的 80.5%。尚未计入租金、购置、保养或电池更换费用。
充电两小时,是否只能照明两小时?
不是。充电时间与照明续航是不同概念。此示例的标称容量 0–100% 充电需从电网获取约 11.11 kWh,费用为 RM6.03。两小时内补充这些电量,需要约 5.56 kW 的平均电网功率。充电器、电池管理系统及供电须支持这一要求。平均功率不能代表峰值功率、电流逐渐降低的过程或已验证的充电时间。
九小时照明用掉 9 kWh,补充该电量需从电网获取 10 kWh,费用为 RM5.43。标称容量充满与每晚补充电量的费用未必相同。请确认厂商充电测试的时间,以及起始和结束荷电状态。
应采用哪些马来西亚电价和柴油价格?
马来西亚半岛商业用电
能源委员会电价表适用于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非住宅低压普通电价包含能源费 27.03 sen/kWh、容量费 8.83 sen/kWh及电网费 14.82 sen/kWh,合计 50.68 sen/kWh,即 RM0.5068/kWh。每月 RM20 固定零售服务费另计。
Single Buyer 公布2026年10月 AFA 为 +3.61 sen/kWh。计算器及示例采用 RM0.5429/kWh,即基础价 RM0.5068 加 AFA RM0.0361。这是十月的历史参考,并非实时电价,未计税项、附加费、回扣及其他账户费用。
AFA 每月调整。请填写账单上充电带来的边际费用。仅在项目新增固定费用时分摊该费用,不应自动将现有账户的全部固定费用归给一台灯塔。
符合资格的非住宅低压分时电价账户,调整前高峰组件合计 RM0.5217/kWh,非高峰为 RM0.4808/kWh。应按充电时间选择电价,而非照明时间。跨时段充电需用加权电价。住宅、中高压、沙巴及砂拉越账户须用各自适用费率,也需考虑新增最高需量费用。
工业柴油:以到场发票为准
Kyusen 提供的规划区间为 RM4.50–5.00/L;计算器采用中值 RM4.75/L。这是工业采购假设,并非已验证的当前市场报价。MOF 每周零售数据区分半岛与东马价格。油站价格、补贴资格及工业配送条件可能不同。请填写您实际适用的到场价格,并包含相关配送费用。
官方数据列出2026年10月8–14日半岛柴油零售价为 RM5.27/L。该历史零售参考高于所提供的工业价格区间,不能证明 RM4.50–5.00/L 是今日到场价格。计算器保留所要求的工业假设,直到您输入最新报价。
| 发动机负载 | 消耗量 | RM4.50–5.00/L 下每晚费用 |
|---|---|---|
| 50% 负载 | 0.60–0.70 L/小时 | RM24.30–RM31.50 |
| 75% 负载 | 0.80–0.95 L/小时 | RM32.40–RM42.75 |
| 满负载 | 1.10–1.25 L/小时 | RM44.55–RM56.25 |
发电机发动机负载不等于灯具亮度。其他连接负载、怠速运行及设备状况都会影响油耗。若可获得实测数据,请使用实际照明方案的 L/小时。
充电效率保持可调
Victron IP67 充电器规格按型号列出 93–96% 的最高效率。这只是充电器最高效率,并非 Kyusen 设备从电网到电池的整体性能。90% 为示例假设,应替换为电网输入电量与补充电量的实测比例,或已验证的系统数据。
分阶段充电会在接近充满时改变电流。温度、供电限制、电池化学体系、容量及初始荷电状态都会影响充电时间。两小时目标须结合所选型号的充电器与供电要求确认。
计算方法
- 可用电池电量
- 标称 kWh × 可用容量百分比 ÷ 100
- 续航小时数
- 可用 kWh ÷ [(照明 W + 其他 W) ÷ 1,000]
- 每晚充电电量
- 总耗电 kW × 照明小时 ÷ 充电效率
- 电池每晚能源费用
- 充电 kWh × 电价 RM/kWh
- 柴油每晚 / 每月费用
- L/小时 × 运行小时 × RM/L;再乘每月运行晚数
- 简单购置回本月数
- 电池额外前期成本 ÷ (每月柴油燃料费用 − 每月电池能源费用 − 电池额外每月成本)
公式中效率使用小数:90% = 0.90。假设功率及续航条件恒定,且每晚开始时电池已充好。回本计算采用柴油消耗量中值。每月节省为零或负数时无法回本;续航不足时,须先确认能够完成整班的方案并计入新增费用,才显示回本结果。
费用持平电价仅比较充电能源费用与柴油燃料费用,不包含前期和其他运行成本。购置回本不计融资与残值;比较租赁时,应将租赁报价差额填入额外每月成本。
按工地需求选择,不只看能源费用
电池方案适合以下情况…
- 两班之间可可靠充电。
- 可用容量能够覆盖整晚,并有合理储备。
- 照明地点需要减少发动机噪声和尾气。
- 灯具满足照度、覆盖面积和灯杆高度要求。
柴油方案适合以下情况…
- 没有电网充电条件,或周转时间太短。
- 需要长时间连续运行,并可安排加油。
- 设备还须为其他获准连接的负载供电。
- 可比柴油报价带来更好的项目总成本。
相同瓦数不保证相同光输出或覆盖。请比较工作面照度、配光、眩光控制、流明、灯杆高度、抗风要求及安全安装。本计算器比较各一台设备。若需多台电池灯塔替代一台柴油灯塔,请计入所有设备功率及成本。
电池供电运行时,在使用地点没有发动机尾气,但电网发电、运输及电池制造仍有环境影响。这里不计算碳减排、噪声水平或寿命声明。若使用柴油发电机充电,须填写包含损耗和发电机油耗的实际供电成本。
与 Kyusen 确认合适的灯塔
请提供工地地点、照明面积或照度要求、每晚运行小时、运行晚数和可用充电电源。Kyusen 可确认合适型号、供货情况及租赁或购置报价。
比较 KMC500 或 HRZ322 时,请索取最新数据表:标称及可用 kWh、各亮度模式功率、充电器输入、充电时间与初始/最终荷电状态、续航测试条件、电池化学体系及循环寿命条件。
资料来源与假设说明
资料于2026年10月8日核查。电价和燃料价格可能改变,作出项目决定前请核对当前账单及供应商发票。设备示例均可调整,未采用任何已核实的 KMC500 或 HRZ322 具体参数。
- 能源委员会:马来西亚半岛电价表
- PETRA / myTNB:每月 AFA 机制
- MOF / data.gov.my:汽油与柴油零售价格
- Victron:IP67 充电器效率规格
- Victron:充电阶段及电流逐渐降低
- Single Buyer:2026年10月 AFA
柴油消耗量及工业柴油价格区间由 Kyusen 提供。未收到这些消耗量对应的公开厂商数据表。计算结果仅为估算,不保证设备性能或节省金额。